BaFin重申德国的加密货币分类
在周一(2020年3月2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将加密货币描述为:
尚未由任何中央银行发行或公共机构担保的数字资产形式,且不一定与法律规定的货币挂钩,但有货币或金钱的法律地位,但可以接受作为自然人或法人交换的媒介,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传输,存储和交易。
据BaFin称,其新分类呼应了诸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之类的政府间机构的指导方针。
同时,该消息是最近几天出现的第二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加密货币分类,澳大利亚法官最近裁定加密货币是一种投资工具,这意味着加密货币货币可以在该国用作抵押品。
BaFin的新加密货币分类公告也是该国采纳自2020年1月1日开始的第五个欧盟洗钱指令(AMLD5)的举措的一部分。
正如先前报道的那样,AMLD5采纳过程的一部分涉及德国银行业务的变化法案和支付监督服务法案。
关于加密货币托管
作为新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关于加密货币准则的一部分,加密货币保管人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才能在该国提供服务。
而未经许可已在该国运营的加密货币保管平台必须在2020年11月底之前申请完毕,同时要求必须在2020年3月30日之前做好申请准备。
此外,已经在其他欧盟国家注册的加密货币托管人不能将其经营许可证“护照”迁移到德国。相反,此类平台必须申请批准才能在德国继续提供加密货币托管服务。
2020年2月早些时候,有报道称BaFin收到了不少于40家银行的加密货币托管许可申请。
除银行外,德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Boerse Stuttgart最近还加入了新的比特币交易产品(ETP),该国的证券交易所也大量参与了加密货币市场。
可以看出,目前这些消息对加密货币而言都是潜在的利好,预示着加密货币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
原文来源于bitcoinist,由BluemountainLabs团队编译,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文转载请联系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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