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并非所有数据都要上区块链 要防止蹭热点

李东荣表示,近期,金融业对区块链的讨论和实践非常热烈,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将区块链神化、泛化的杂音。

“根据我们的观察与思考,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集成创新,在促进数据共享、提高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确实具有突出的优势,在金融领域确实具有很好的应用场景。”李东荣说,但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区块链各组件技术的成熟度存在差异,不同金融场景对区块链安全、性能、功能等要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应该负责任地向社会普及相关的金融和科技知识,让公众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些背景情况。“我认为,在金融行业,只有找准了应用场景,并且与其他技术有机地、有效地结合使用,才能使区块链技术创新优势和经济社会价值真正得到充分彰显。”

在日前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这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奠定了基调。

“根据我自己学习和工作实践的体会,我认为金融科技作为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它既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驱动力量。”李东荣说,因此,金融科技发展要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就需要坚持一下四点。

一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活动的场景需求,提升金融科技的供给质量。

长期的金融发展实践表明,任何金融创新如果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客观需求,就会偏离方向、违背规律,从而走向或自我循环、或过度膨胀、或非理性繁荣。这样的金融创新要么因为价值缺失而被自然淘汰,要么因为与实际需求不吻合而难以为继,只有那些真正符合实体经济、符合经济规律、深耕业务场景的金融创新才可能有持续的生命力。

二是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引导金融科技守正、向善。

自古以来,科技都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能够造福人民,促进发展;用得不好,就可能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带来问题和风险隐患。

“近年来,我们看到很多从业机构都在提倡守正创新、科技向善的经营理念,我认为这样的理念是客观务实的。”李东荣说,当然,再好的理念也还需要有制度的保障,当前在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不断涌现的情况下,要确保金融科技始终走在守正向善的发展道路上,我们更应该注重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按照强基础、补短板、零适用、延迟性的原则,以金融数据治理和信息保护、金融科技应用安全管理,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规范等内容为重点,与时俱进地补充完善,包括法律规定、监管规则、自律标准、内控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同时,加快形成多层次的金融科技制度体系,把金融科技创新放在制度的防火墙内,把金融科技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金融消费者置于制度的保护下,坚决避免“唯技术至上”、“有技术可任性”等一些错误的理念和行为。

三是积极发展监管科技,增强金融科技的治理能力。

纵观人类金融发展史,金融创新与监管总是在“你追我赶”的动态博弈和螺旋式上升中寻求更高水平的平衡。当前,金融科技蓬勃发展,金融账户数据的关联性和交互性不断增强,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间断性越发明显,金融风险构成的交叉性和复杂性更加突出。所有的这些变化都对金融监管的实时性、精准性和穿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必须按照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综合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前沿技术,依法合规地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公共数据融合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对侧重于机构监管、分业分段监管、事前准入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优化,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逐步地实现规则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监管科技功能,使金融监管部门在防控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能够更为主动、更加有效。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金融科技智力支撑。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金融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在全球金融科技竞争中,科技硬实力也好,政策软实力也罢,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才来实现。当前,我国金融科技人才总量紧缺与结构失衡并存,领军型专家、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型团队相对不足,金融人才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人才的金融素养有待提升,国际金融科技人才资源与国内市场融合机制亟待完善。上述这些问题还需要依靠政府、市场、社会多方的力量,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地加以解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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