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论:净化市场浮躁 区块链不是用来“炒”的

  但在积极鼓励有准备、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投入钻研区块链事业的同时,也有必要刹住单纯的炒作风,为区块链行业的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易而言之,在鼓励的同时,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国内大量涉嫌传销、诈骗的所谓币圈、链圈。因为币圈和链圈太多人,都是假借区块链之名进行传销和诈骗活动。

  作为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新兴行业,人们一说起区块链,就会聚焦于它的机制设计思想和逻辑形式,如分布式记账、可追溯、全网共识、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其实,不只这些,区块链真正的效果,是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

  首先,区块链的机制设计思想,是基于程序正义确立市场和社会信任关系,为人们提供正确做事的程序正义。但区块链本身不能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如区块链所秉持的分布式记账、可追溯、时间戳、全网共识、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主要是对信息进行证据链闭环,而无法对信息进行有效赋值。因为信息本身是不完备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价值评价。

  当然,区块链的这种设计思想,通过全网共识、不可篡改等,为参与各方提供了激励约束相容的有效机制。这虽然会牺牲效率,但会直接在过程中排斥作假欺骗者。因为在区块链行业下,一旦被打上失信标签,那么就容易遭到排挤——没人愿意与一个涉嫌欺诈作假的人达成共识。以此而言,区块链实际上有助于提高市场和社会自律自治的能力和效率,促进市场和社会的自洽性。

  同时,区块链行业可以有效减轻政府他律的成本。很多时候政府的他律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成本较高,因此许多发达市场通过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辩方举证制度以及和解制度等降低行政发现和执法成本。

  而一旦通过区块链机制思想改进和重塑经济社会生态,那么,区块链的这种全网共识、分布式记账、可追溯等等特征,就会提高行政和司法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降低其行政发现和执行成本。

  其次,区块链虽然具有完善市场、社会自律自治的能力,也具有对失信人用脚踢票的权利,但区块链不具有公权属性,其约束属于软约束,而非硬约束。这是国内所谓的链圈、币圈假借区块链之名,坑蒙拐骗、割韭菜、征收智商税频繁发生的原因。

  为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行政司法部门一方面应该积极拥抱区块链,通过区块链的机制设计思想改造甚至重塑电子政务系统,使公权决策和执行流程实现可追溯、不可篡改等;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护卫,杜绝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区块链之名,利用非对称加密等特权,行欺诈行骗之违法违纪行为。

  简言之,在加大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和研究的同时,也要树立区块链“不炒”的公序良法环境,净化市场的浮躁。

       作者:刘晓忠

       本文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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